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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er | 发布时间:2023-11-27 |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张家港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监控中心巡查处置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张家港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监控中心巡查处置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ZRFZ2023-Q-T-017

2、项目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报名信息:

1、报名领取时间: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3、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

(1)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

(2)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605004946@qq.com。原件随响应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响应人发送采购文件,响应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如需响应人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采购代理机构处复核的,响应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报名通过后发谈判采购文件。

(4)在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4:30时整。

2、提交地点:杨舍镇港城大道180号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12月1日14:30时整。

2、评审地点:杨舍镇港城大道180号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    称:张家港市公安局

(2)联系人:李永杰

(3)联系方式:15962346996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3)联 系 人:刘秀萍、金娟

(4)联系方式:0512-68136997/18662614146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