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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er | 发布时间:2020-12-31 |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学校空气净化治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学校空气净化治理服务

2、采购编号:SZRFZ2020-Q-X-046号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199500.00)

4、服务期限:10天内完成空气治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项目实施要求:

1、治理技术:可采用有效的光触媒、光催化剂、生物酶、消毒灭菌等有效技术治理室内空气质量。

2、治理要求:

(1)治理后,通过鼻子嗅觉,无明显刺激性异味,无毒无害,不得对人身及家具设备等造成损伤,完全达到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主要指标内容如下:

污染类空气治理后可达标准值
甲醛(mg/m3)≤0.07
苯(mg/m3)≤0.06
TVOC(mg/m3)≤0.45
甲苯(mg/m3)≤0.15
二甲苯(mg/m3)≤0.20

(2)治理后可大副度降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等有害物质的浓度(其数值应低于或者等于相关规定的数值)国家标准规定的,完全符合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使室内空气无明显异味,安全无毒、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

(3)成交供应商治理服务结束后,须在3日完成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1日内上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接到自检合格报告后一周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检测结果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如检测不合格,成交方须承担因不合格而导致的整改、返工、重新检测等所有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检测不合格,成交方须承担因不合格而导致的整改、返工、重新检测等所有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返工和整改的时限为5天,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拒付所有合同款,并有权向成交单位追诉由此引发的其它责任和损失。

3、服务过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3.1治理免费质保期为5年。在免费质保期中,成交单位应免费提供跟踪服务,确保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如有建筑内装修及家具等客观因素未做明显调整和增添的情况下,经检测,全部或局部部位出现不达标现象,成交单位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进场免费进行整改和治理,直至其达标,如两次治理仍不达标者,采购人可请其它专业公司进行治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由原成交单位承担。

3.2成交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成交单位的成交报价应被视为已完全包括与此因素有关的一切不利影响。

3.3成交单位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提供所需的一切设备、仪器、材料等

3.4成交单位应充分考虑环境治理项目完工后的垃圾清理及垃圾外运费及卫生工作。

3.5成交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实施,实施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江苏省、苏州市的有关规定,还应遵守市区文明实施的有关规定。技术和质量要求以设计文件的规定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各专业技术要求为准。所引用的各类标准、规范及成交单位各专业技术要求,如有不一致处,应以较先进的为准。

3.6成交单位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品的保护,如果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造成对已建成品的损坏,成交单位负完全责任。相关费用从成交单位的项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皆由成交单位承担再行支付。

3.7实施用电由采购人提供电源和水源,实施人员现场的饮用水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

4、服务及验收要求: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标准要求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项目验收检测各项数据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满足甲方需求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待甲方二次复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95%,剩余5%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

6、服务地点: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珠江路校区。

四、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1、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询价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 12 月 3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2、询价文件领取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至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0512-68136997

4、报名费:300元

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的声明函原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  1 月  4  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4  日13: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4、本项目将于2021年 1 月 4  日13:30在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六、成交服务费:根据以下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拿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服务费账号:

账 户 名: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32201988636051560473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公司: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秀萍   丁金花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邮编:215000

2、采购(甲方)单位: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3862593773

公示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