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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21 |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精神,为指导全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开展,现将《江苏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暂行)》(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

此次印发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包括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事务及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环境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六大类。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应对照《目录》要求,加强预算计划管理,合理制定实施方案,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科学制定采购文件,周密组织采购活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健全绩效与监督管理制度,有效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

各地财政部门可参照本目录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江苏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