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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21 |

省级各部门、省级集中采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批复实行自助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关于在省级部门试运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在线填写的通知》(苏财办购[2010]4号)要求在线填写并报送书面材料后,即可随时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查询处理状态。

二、处理状态为“已批复”的申请,由申请人自助打印“江苏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意见”。自助打印的批复和省财政厅书面批复具有同等效力。如有需要书面批复原件的,请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索取。

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采购进口产品时,应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有关审核信息。

三、咨询电话:025-8363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