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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21 |

省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规定,按照江苏省《关于印发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行业需要,制定的专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试点)目录,可结合行业管理要求一并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8月25日